1、词类是词的语法分类,是词在语法结构中表现出来的类别。
2、汉语词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词的语法功能。词的语法功能包括词与词的组合能力、词在句子中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。
3、汉语缺乏形态变化上的普遍性和强制性,只有少数词带有形态标志,汉语中的词作不同成分时,不会发生形态变化。因此根据形态特征只能给汉语中一小部分带有形态成分的词归类,而无法确定不带形态成分的词的类属。汉语在形态方面表现出的特点只能作为词类划分的参考依据。
词类反映出的意义主要是高度抽象的语法意义,并不是词汇意义。语法意义是一种概括性更强、概括程度更高的意义类型,主要包括词类的类意义、词与词组合产生的关系意义等。例如形态、语序、重叠、虚词等语法形式所表现出的意义都是语法意义。由此可见,语法意义比较复杂,而且存在不同层面上的语法意义,也不宜作为词类划分的主要标准,只能作为词类划分的参考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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