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发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包括:1.本人书面申请(打印件,手写签名)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和联系电话;2.由档案保管单位或者工作单位出具遗失证明(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件);3.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,上面要注明考生的考试名称、考试科目、姓名、身份证号(身份证号中的出生年月日用“××”符号代替)、档案号和印制序号。所有材料一式两份,材料提交后3个月内办结。